为了加强聚合物聚合物锂电池行业的管理,提高聚合物锂电池行业的发展水平,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于2015年9月7号出台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新能源汽车的放量拉动动力聚合物锂电池需求快速增长,预计2015年动力聚合物锂电池的需求超1300万kwh,增速超100%。此次聚合物锂电池行业规范的发布,有望进一步规范聚合物锂电池生产标准,对于行业龙头而言,或将受益于产业集中度的提升。A股中沧州明珠、先导股份、拓邦股份等,望受益于行业规划条件的发布。
《规范条件》要求电池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 1 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 2000 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 2000 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 2000 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 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 50%。相比于工信部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规定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生产企业年产能不低于2亿瓦时的要求,《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相对较低,这样很好的防止了部分企业一窝蜂发展汽车动力蓄电池,为储能和消费型锂离子电池消费需求保留了很大的空间。而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的年产能要求也很高,这很大程度上保证规模化生产,预计在此标准下很多不达标的企业或谋求联合重组或被大企业兼并。
《规范条件》规定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项目。还规定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须具备相关标准规定的电性能和安全性检测能力,鼓励企业配备环境适应性检测仪器及设备,具备电池环境适应性检测能力。